阳江惠民医院评选优秀员工条例(暂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优秀员工在医院各项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个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各级各类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非编合同工、进修人员、学生等)。
评选标准和表彰名额
第三条 评选优秀员工的基本条件是:在医院的不同岗位上工作成绩优秀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
第四条 评选优秀员工的基本原则是:以医疗、教学、科研及管理部门为主,并兼顾全院不同岗位;评选分为四类:
1、优秀员工:优秀员工为个人获奖中最高奖项。
2、单项奖:单项奖为个人获奖中次高奖项。
3、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为个人获奖中基本奖项。
4、集体奖:集体奖为团体合作整体实力的体现。
院务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设立的奖项进行调整。
第五条 评选优秀员工总名额数,原则上不超过全院职工总数的3%。
评选原则和程序
第六条 优秀员工的评选。优秀员工的评选包括:临床、医技科室及行政处室为单位的候选人推荐,由工会组织的初步评选及初步评选获选者进行答辩评选。
第七条 单项奖的评选。单项奖的评选包括:临床、医技科室及行政处室为单位推荐候选人,单项奖候选人经相关处室进行筛选及根据不同类别奖项选取相关专业评委的方式进行评选。
第八条 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评选,每个工会小组范围内选出1人,经科室或行政处室负责人同意后将获选者事迹上报工会。
第九条 集体奖的评选。集体奖的评选包括:临床、医技科室及行政处室为单位的候选部门推荐,候选部门经相关处室进行筛选,根据不同类别奖项选取相关专业评委的方式进行初步评选及初步评选获选部门代表进行答辩评选。
第十条 评选结果的审批。优秀员工、单项奖、先进工作者、集体奖的评选结果报院务会审批,最后确定优秀员工、单项奖、先进工作者、集体奖的名单。
第十一条 优秀员工、单项奖、先进工作者、集体奖的表彰。在新春文艺汇演会上对获优秀员工、单项奖、先进工作者、集体奖进行表彰。
第十二条 优秀员工、单项奖、先进工作者、集体奖申报文字材料存入医院档案室。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院务会批准公布后实行。
阳江惠民医院工会
2007年11月26日
2007年度阳江惠民医院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根据《阳江惠民医院评选优秀员工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确定优秀员工评选数量。阳江惠民医院评选优秀员工共10名。
第二条、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是:适用于我院各个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各级各类人员;以医疗、教学、科研及管理部门为主,并兼顾全院不同岗位。
2、爱岗敬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3、坚持以人为本,热爱病人,尊重病人,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满意服务。
4、廉洁奉公,不接受商业贿赂,诚信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在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优秀员工在医院的不同岗位上表现突出;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合格或优秀。
第三条、优秀员工候选人的推荐。临床、医技科室及行政处室要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推荐数量不限;推荐部门按规定填写“阳江惠民医院优秀员工候选人推荐表”,部门负责人签字;2007年12月10日中午前上报党院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
第四条、优秀员工的初步评选。2007年12月13日下午,工会组织对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评选人员的确定在监察室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评选人员包括科室正、副主任7名,支部书记7名,护士长3名,工会委员3名;由工会工作人员对评选结果进行整理,评分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列,优秀员工初步入选数额为20名;评分最低者如有评分相同者,将评分最低者一并列入,最后确定初步获选名单。
第五条、优秀员工的评选。2007年12月14日,党院办公室通知初步获选者所在科室负责人;科室准备初步获选者事迹;2007年12月19日下午,由工会组织评选;评选人员的确定在监察室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评选人包括科室正、副主任10名,支部书记10名,护士长5名,工会委员5名;首先由初步获选者或相应科室代表进行事迹介绍,每名不超过10分钟;而后进行评选,由工会工作人员对评选结果进行整理,评分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列;评选出优秀员工10名,评分最低者如有评分相同者,再对评分最低者进行评选,最后确定优秀员工名单。
第六条、请从医院内部网页下载区下载“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优秀员工候选人推荐表”。
本办法由工会负责解释。
阳江惠民医院 优秀员工是怎么样的评选标准?
阳江惠民医院评选优秀员工条例(暂行)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优秀员工在医院各项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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